泰国教育部批注PIM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批文

泰国教育部授予PIM开设工商管理哲学(中文体系)博士批文

博士·学位认证文件
(2010)83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与泰国教育部部长钦纳翁本亚格续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泰王国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定》。作为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暨第三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重要成果之一,该协议将促进中泰两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推动两国高等学校的学分互认,便于中泰两国学生或研究生在彼此国家进一步学习深造.

《协定》第二条适用范围
2.1已列入泰国政府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名录的所有有权授予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教育资质的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和中国政府承认的有高等学历教育资质和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文凭、学位和证书(的互认),适用本协定。

资料整理来自中国教育部网站
网址: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63/201008/96647.html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58/201005/87625.html

泰国合法高校名录请查询:http://thailand.lxgz.org.cn/publish/portal25/tab5213/